前 言
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油品供應站,是神華準格爾
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準能集團)的二級單位,負責準能集團生產、基建需求物資的計劃、采購、倉儲、供應業務和儲備資金管理。擁有職工266名,下設辦公室、經營管理部、安監站、財務部、黨工部、工會6個職能部室和計劃部、采購部、設備部、黑岱溝供應站、油品供應站、鐵路供應站、矸電供應站、通用物資供應站8個基層單位,安監站是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油品供應站的安全管理部門。
該油庫建立于1996年7月,位于準格爾旗薛家灣黑岱溝露天礦大門北側200米。物資供應油庫主要負責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黑岱溝露天煤礦、大準鐵路公司、維修中心、選煤廠、電廠等單位的柴油、潤滑油供給工作。油品供應站現有員工人數28人,油品供應站內儲存有柴油、潤滑油,柴油罐區庫容9200m3,為四級油庫,年周轉量7萬噸。該油品供應站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該公司油品供應站經營方式采用廠家按采購計劃直接發貨到油庫鐵路專用線裝卸棧橋,不進行批發零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受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承擔了該油品供應站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我公司安全評價人員,在認真研究分析該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和收集到的有關評價對象的相關數據基礎上,參考有關資料,并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編寫了《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油品供應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本評價內容包括:前言、概述、公司基本概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評價單元的劃分及評價方法的選用、定性、定量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等。
在評價過程中,得到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物質供應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
第一章概述
1.1評價目的
1.1.1辨識該油品供應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1.1.2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產生的條件和部位;
1.1.3評價該油庫生產經營的安全條件是否達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1.1.4分析危險、危害后果的程度,并有針對性的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技術措施和管理對策,以指導企業進行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預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系統安全化。
1.1.5為該油品供應站進行安全管理提供指導;
1.1.6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據;
1.2評價依據
1.2.1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14】第1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主席令【2007】第65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主席令【2008】第 6 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1】第52號;
2016年第四十八號令修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家主席令【2003】第 7 號)
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主席令【2014】第9號)
7)《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主席令【2013】第4號)
1.2.2法規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91號,2013
年645號令修改)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2009】第549號)
3)《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2002】第352
號)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3
號)
5)《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86號)
1.2.3規章
1)《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安監管二字【2004】
38號)
2)《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安監總政法
【2005】199號)
3)《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第55
號)
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2006】3號令)
5)《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第23
號令)
6)《關于<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安監管二
字【2002】第103號)
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2011
年第41號令;2015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修改;《2017年總局令(第89號)修改》
8)《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和經營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
的通知》(內安監危化字【2008】197號)
9)《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現場檢查工作的通知》(內安監危
化字【2008】164號)
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2011年第
40號令,2015年79號令修正)
11)《關于成品油經營單位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復
函》(安監總?;?008】第37號)
12)《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原勞動部發【1995】第56號)
13)《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十屆人
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修訂)
14)《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2009】
第162號)
15)《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內政發【2004】第11號)
16)《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安監
管三字【2011】298號)
17)《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 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
18)《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安監總管三
〔2011〕93號)號)
19)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辦
〔2014〕49號
20)《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試行的通知(國
家安監局安監總廳管三〔2015〕80號
21)《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
企【2012】16號)
1.2.4標準、規范
1)《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
2)《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05)
3)《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
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5)《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05)
6)《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
7)《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條件》(GB18265-2000)
8)《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2009)
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10)《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2009)
11)《電器設備安全設計導則》( GB/T 25295-2010)
12)《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系列》(GB2894-2008)
13)《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
14)《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50444-2008)
15)《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
16)《輕質油品安全靜電止電導率》(GB6950-2001)
17)《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
18)《空氣中可燃氣體爆炸極限測定方法》(GB/T12474-2008)
19) 《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
20) 《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范》(GB15599-2009)
21)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
22)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條文說明(GB50160-2009)
23) 《油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GB50351-2014)
24) 《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GB/50493-2009)
2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
26)《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
27)《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1986)
28)《高處作業分級》(GB3608-2008)
29)《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
求》(GB/T8196-2003)
30)《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第1部分:鋼直梯》(GB4053.1-2009)
31)《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第2部分:鋼斜梯》(GB4053.2-2009)
32)《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桿及鋼平臺》
(GB4053.3-2009)
33)《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34)《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15630-1995)
35)《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2016)
3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GB/T29639-2013)
1.2.5參考資料
1)《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
2)《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全書》(化學工業出版社)
1.2.6企業提供資料
1)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委托書;
2)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
1.3評價對象及范圍
1.3.1安全評價對象: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油品供應站油庫;
1.3.2安全評價范圍:評價范圍限于該油庫的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工藝設備設施以及配套的公輔工程、安全管理。具體評價范圍如下:
表1.3-1 安全評價范圍一覽表
序號 | 系統名稱 | 評價范圍具體組成 | |
1 | 儲罐 | 4×1000m3拱頂柴油罐;¢12×H8.85 | |
2×2000m3拱頂柴油罐;¢15×H11.32 | |||
5×100m3臥式柴油罐 | |||
7×100m3臥式柴油罐 | |||
2 | 裝卸區 | 汽車裝油棧橋,包括3臺YHG100/0.4型輸油鶴管 | |
鐵路卸油棧橋,包括9臺HGH100B型火車鶴管 | |||
3 | 裝卸泵 | 3臺汽車裝車泵 | |
3臺火車卸車泵 | |||
4 | 建構筑物 | 罐區防火堤、鐵路裝卸油品泵房、配電室、值班控制室、箱式變電站、1#潤滑油庫、2#潤滑油庫。 | |
5 | 公輔工程工程 | 給排水 | 給水、排水設施 |
供配電 | 2臺400kVA干式變壓器以及配電柜、電纜、照明 | ||
電信 | 通信、電視監控。 | ||
控制 | 可燃氣體監測報警儀、儀表控制系統。 | ||
消防 | 消防水、泡沫系統;消防栓以及消防槍、消防帶、滅火器;消防泵 | ||
6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 |
1.3.3 鐵路線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凡涉及的環境保護和職業衛生等,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而不包括在本次安全現狀評價范圍之內。
1.4評價程序
安全現狀評價程序主要包括:前期準備,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劃分評價單元,選擇評價方法,進行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出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1.4.1準備階段
明確被評價對象和范圍,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工程系統的技術資料。
1.4.2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該油庫的實際運行情況,辨識與分析其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以及發生作用的途徑及其變化規律。
1.4.3劃分評價單元、選擇評價方法
評價單元劃分和評價方法選擇應科學、合理,便于實施評價、相對獨立且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分析的基礎上,劃分評價單元,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
1.4.4定性、定量評價
對該油庫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1.4.5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根據定性、定量評價結果,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建議。
1.4.6安全評價結論
簡要地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價結果,指出該油庫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明確經營者應重視的重要安全措施,并做出評價結論。
1.4.7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依據安全評價的結果編制相應的安全評價報告。
本次安全評價的程序如下圖1.4-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