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固陽縣鑫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溫席圪兔鐵礦(以下簡稱溫席圪兔鐵礦)位于固陽縣銀號鎮溫席圪兔村境內。開拓方式為斜井開拓,年生產鐵礦石10×104t。由于受市場影響,該礦山自2014年至今一直處于停產狀態,為了辦理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于2017年8月29日與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委托為其溫席圪兔鐵礦地下采礦工程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并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接受委托后,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委派評價人員于2017年8月31日和9月13日到該礦山對其安全生產、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現場檢查和復查,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書面整改建議,建議企業待恢復生產前必須將存在的問題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復生產。
報告編制按照《安全評價通則》和參照安監總管一〔2016〕49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的要求,結合礦山開采現狀以及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及圖紙資料,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過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規范要求,運用“安全檢查表法”評價,確定礦山開采各系統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符合性以及礦山開采的合法性、安全設備、設施的有效性。對礦山開采過程中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其危險等級,并對危險危害程度進行評價,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通過安全現狀評價,給出科學的、公正的、合理的評價結論,指導企業進行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預防,促進實現本質安全化生產,同時為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掌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實施監督和管理提供依據。
本次評價范圍截止2017年8月底溫席圪兔鐵礦1720m中段以上地下采礦工程現狀。
報告經公司內部兩次審核,并按審核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完成。
在本次安全評價活動中,能得到包頭市、固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企業的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一并表示誠摯的謝意。
1?? 概述
1.1評價對象和范圍
1.1.1評價對象
評價對象為固陽縣鑫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溫席圪兔鐵礦。
1.1.2評價范圍
評價范圍為截止2017年8月底溫席圪兔鐵礦1720m中段以上地下采礦工程現狀。包括總平面布置、開拓系統、采掘系統、通風系統、提升運輸系統、排水系統、井下供配電系統以及安全設備、設施使用情況、礦山安全生產中的安全管理情況等。
1.2評價依據
1.2.1主要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6年10月3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二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修訂(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2016年7月2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第397號令(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2014年7月9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2009年1月24日修訂(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工傷保險條例》2010年12月20日修訂國務院令第586號(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2015年2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修正,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4號,2015年5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修正,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關于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安監總管一[2016]49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3]101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5]13號)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2017年5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2.2主要標準規范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
《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
《礦山安全標志》GB14161-2008
《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GB8196-2003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
《礦山電力設計規范》GB50070-2009
《用電安全導則》GB13869-2008
《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T6441-1986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2009
《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J19-2001
《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監測監控系統建設規范》AQ2031-2011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人員定位系統建設規范》AQ2032-2011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緊急避險系統建設規范》AQ2033-2011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壓風自救系統建設規范》AQ2034-2011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供水施救系統建設規范》AQ2035-2011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通信聯絡系統建設規范》AQ2036-2011
1.2.3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
(1)《包頭市固陽縣鑫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溫席圪兔鐵礦開采方案設計說明書》及附圖(包鋼集團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02年2月);
(2)《包頭市固陽縣鑫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溫席圪兔鐵礦開采方案設計說明書安全專篇》(包鋼集團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02年2月);
(3)《內蒙古自治區固陽縣溫席圪兔、三道溝礦區鐵礦2012年度礦山儲量年報》(包鋼勘察測繪研究院2012年12月);
1.3.4有效證照
營業執照(副本號:1-1)注冊號:91150222701257271Y,營業期限:2000年06月07日至2017年09月21日。
采礦許可證證號:C1500002009082120035144,有效期限:2017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蒙)FM安許證字[2014]000023號(2014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1日。
1.3安全現狀評價程序
安全現狀評價程序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和參照安監總管一[2016]49號《關于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的要求確定評價程序,主要包括:
1.3.1前期準備工作
明確被評價對象和評價范圍,組建安全評價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及有關技術資料,了解評價項目的基本情況,并對評價項目進行實地調研勘查。
1.3.2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被評價項目的情況,識別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和存在的方式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途徑及變化的規律。
1.3.3劃分評價單元
評價單元的劃分主要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和《非煤礦山安全評價導則》的要求,遵循“科學、合理,便于實施,相對獨立且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的原則,以評價項目的自然環境條件、生產工藝系統、安全設施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的分布狀況進行劃分。
1.3.4評價方法選擇
評價方法選擇以遵循充分性、適應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合理性為原則,結合評價單元的劃分,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
1.3.5礦山現狀符合性評價
在劃分評價單元的基礎上,運用合理的評價方法,對評價項目生產工藝系統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設計的符合性,以及生產工藝系統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1.3.6危險危害程度評價
針對辨識出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采用科學、合理、適用的評價方法對其引發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進行評價,為礦山生產運行的風險控制提供方法和依據。
1.3.7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根據評價結果,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提出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3.8做出安全現狀評價結論
根據評價結果,對評價項目生產工藝系統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給出客觀的、公正的、科學的安全現狀評價結論。
1.4.9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根據上述各階段工作成果,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安全現狀評價程序如圖1—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