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固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于2001年8月在固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擁有文圪氣鐵礦采礦權,為固陽縣國有企業。礦山位于包頭市固陽縣銀號鎮文圪氣村境內,為露天開采,采礦許可證核準的生產規模為50萬噸/年,分東、西兩個采場,西采場生產規模為20萬噸/年,東采場生產規模為30萬噸/年。
文圪氣鐵礦東采場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14年進行了延續換證,現為了辦理2017年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續換證,2016年11月14日與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委托為其文圪氣鐵礦東采場露天采礦工程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并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接受委托后,公司指派評價人員于2016年12月2日到該礦山進行現場實地檢查和收集與本次評價有關的相關資料,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進行整改。
本次安全現狀評價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規范要求,結合礦山開采現狀以及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及圖紙資料,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編制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和參照安監總管一[2016]49號《關于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要求,主要運用“安全檢查表法”對礦山生產現狀和安全管理現狀,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規程、標準、規范進行符合性評價。對礦山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其危險等級及危害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給出合理的結論性意見。為企業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屬地政府部門實施監管提供依據。
報告編制后經本公司內部專家兩次審核,并根據審核專家提出的意見,對報告進行了認真修改完成。
在本次安全現狀評價活動中,得到市、縣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企業的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
1? 評價目的與依據
1.1評價對象與范圍
評價對象:固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文圪氣鐵礦東采場。
評價范圍:截止2016年11月底文圪氣鐵礦東采場露天采礦工程以及采剝工藝中的穿孔、爆破、采裝、運輸、排土、防治水、安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等現狀。
1.2評價依據
1.2.1主要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國人大第十屆常委會通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6年10月3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二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修訂(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2016年7月2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第397號令(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2014年7月9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2009年1月24日修訂(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工傷保險條例》2010年12月20日修訂國務院令第586號(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2015年2月23日修改通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關于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安監總管一[2016]49號)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1.2.2主要標準、規程、規范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
《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
《礦山安全標志》GB14161-2008
《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GB8196-2003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
《礦山電力設計規范》GB50070-2009
《用電安全導則》GB13869-2008
《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T6441-1986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2009
《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J19-2001
《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
《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AQ-2005-2005
1.2.3企業提供的技術資料
《固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文圪氣鐵礦采礦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包鋼集團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08年5月)
《固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文圪氣鐵礦采礦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包鋼集團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08年5月)
《內蒙古自治區固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文圪氣鐵礦2014年度礦山儲量年報》(包鋼勘察測繪研究院2014年12月)
其他相關資料。
1.3評價程序
1.3.1前期準備工作
明確被評價對象和評價范圍,組建安全評價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及有關技術資料,了解礦山的基本情況,并對礦山現場進行實地核查。
1.3.2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被評價礦山的情況,識別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和存在的方式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途徑及變化的規律。
1.3.3劃分評價單元
評價單元的劃分主要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要求,遵循“科學、合理,便于實施,相對獨立且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的原則,以礦山的自然環境條件、生產工藝系統及安全設施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的分布狀況進行劃分。
1.3.4評價方法選擇
評價方法選擇以遵循充分性、適應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合理性為原則,結合評價單元的劃分,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
1.3.5定性、定量評價
在劃分評價單元的基礎上,運用合理的評價方法,對礦山的生產工藝系統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符合性,以及生產工藝系統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1.3.6危險危害程度評價
針對辨識出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采用科學、合理、適用的評價方法對其引發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進行評價,為礦山生產運行的風險控制提供方法和依據。
1.3.7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根據評價結果,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提出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3.8做出安全現狀評價結論
根據評價結果,對礦山生產運行中各生產工藝系統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給出客觀的、公證的、科學的安全現狀評價結論。
1.3.9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根據上述各階段工作成果,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安全現狀評價程序如框圖1—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