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受固陽縣鑫之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為固陽縣鑫之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五份子干選廢石二次綜合利用項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安全評價組,根據評價工作的需要,向委托單位收集了安全現狀評價相關資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及標準,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方案及檢查表,并派專職安全評價人員深入到現場,對項目的周邊環境及工藝技術條件等進行了詳細的調研和檢查,并根據委托單位的要求,確定了評價范圍。
在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編制過程中,按照《安全評價通則》的規定和安全現狀評價工作程序,對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對項目的安全符合性進行分析評價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完成該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該評價報告只對項目評價時的安全生產狀況負責,被評價單位若在現有裝置的基礎上進行的改建、擴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在進行安全現狀評價的過程中,得到固陽縣鑫之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領導、管理人員的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一并表示誠摯的謝意。
第一章 概述
1.1評價依據
1.1.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國家主席令第13號[20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國家主席令第73號[2012]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國家主席令第48號[2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家主席令第6號[2008]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國家主席令第9號[2014]
1.1.2法規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591號 2011
《工傷保險條例》 國務院令第586號 [2011]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549號 [2009]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 國發(2010)23號
1.1.3規章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安監總辦第139號[2010]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第36號令經77號令修改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監總局第30號令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40號令經79號令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
《工作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2012)
《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2]16號
《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46號(2003)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內蒙古人大常委會[2005]第29號,2017年5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
《關于切實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選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內安監管[2014]42號
《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2號(2009)
1.1.4標準、規范
《安全評價通則》 AQ8001-2007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GB12801-2008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GB50187-2012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 GB11651-200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18218-2009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50057-2010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GB6441-1986
《工業企業廠區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GB4387-2008
《安全色》 GB2893—2008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2894-2008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50052-2009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54-2011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11
《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 GB18306-2015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GB50223-2008
《選礦安全規程》 GB18152-2000
《破碎設備安全要求》 GB18452-2001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第一部分:總則》 GB6067.1-2010
《帶式輸送機安全規范》 GB14784-2013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GB8196-2003
《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第1部分:鋼直梯》 GB4053.1-2009
《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第2部分:鋼斜梯》 GB4053.2-2009
《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桿及鋼平臺》GB4053.3-2009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T13861-2009
《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GB/T5817-2009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第4部分.噪聲》 GBZT 2294-2012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GBZ230-2010《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29639-2013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1-2010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2.1-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
《安全電壓》 GB/T3805-2008
《用電安全導則》 GB/T13869-2008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GB/T50065-2011
《高處作業分級》 GB/T3608-2008
1.1.5 企業相關資料
1.安全現狀評價委托書
- 其他相關資料。
1.2評價目的
本項目安全現狀評價目的是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通過對固陽縣鑫之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五份子干選廢石二次綜合利用項目的生產、經營系統安全管理狀況的檢查,查找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進行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對整個系統的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議,以提高該企業的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安全管理水平,從而達到實現本質安全化生產的目的。
1.3評價范圍
本次評價的范圍:根據《安全評價通則》的規定,經與固陽縣鑫之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協商,評價范圍包括該項目的選址和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系統的設備設施、裝置、貯存、運輸;電氣及消防;職業衛生;安全管理等。
1.4評價程序
本次安全現狀評價程序包括:前期準備;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劃分評價單位、選擇評價方法;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確定評價結論;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完成。
(1)前期準備:明確評價的范圍,收集所需的各種資料,重點收集與現實運行狀況有關的各種資料與數據,包括涉及到生產運行、設備管理、安全、職業危害、消防、技術檢測等方面內容。評價機構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的資料,按照確定的評價范圍進行評價。
(2)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應針對評價對象的生產運行情況及工藝、設備的特點,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危險性分析,確定主要危險部位、物料的主要危險特性,有無重大危險源,以及可以導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隱患。
(3)劃分評價單元
評價單元劃分應科學、合理,便于實施評價,相對獨立且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
(4)選擇評價方法
在評價組認真分析并熟悉被評價系統、充分掌握了解建設項目所需資料的基礎上,根據各種安全評價方法的優缺點、適用條件和范圍進行選擇。
(5)定性、定量評價
根據評價單元的特性,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對評價對象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6)危險危害度評價
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對項目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危險程度評價。
(7)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依據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與定性、定量評價結果,遵循針對性、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的原則,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對策措施建議。
(8)評價結論:根據評價結果明確指出生產經營單位當前的安全狀態水平,提出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見。
(9)編制安全評價報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安全評價報告編制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和實施計劃,完成安全評價報告。
本次對固陽縣鑫之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五份子干選廢石二次綜合利用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程序如圖1-1所示: